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各類勞務報酬支出,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高質量運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內政發〔2011〕125號)《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區直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內人社發〔202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勞務報酬發放范圍包括專家論證、評審費、培訓費、學術報告(講座)費、專家咨詢費、學報審稿費、聘請臨時代課教師課酬、臨時用工勞務費等。
第三條學校勞務報酬發放的對象為本校教職工、在籍學生和其他人員(包括校外專家、學校離退休人員、臨時勞動合同人員、臨時勞務協議人員等)。
第四條勞務報酬發放按照“符合規范、工作必需、從嚴控制”的原則,由發放單位按決策程序集體研究確定。
(一)符合規范。勞務報酬發放應嚴格執行勞務報酬發放管理、發放程序、發放范圍和標準。本辦法所列發放標準原則上為各類勞務報酬的上限。
(二)工作必需。勞務報酬發放應遵循“非必需,不發放”原則,不得擴大范圍,不得虛報冒領。
(三)從嚴控制。按照“過緊日子”的要求,發放勞務
報酬應遵循從嚴從緊原則。發放單位應根據勞務工作量及提供勞務人員實際情況等在預算額度內發放。
第二章勞務報酬發放管理
第五條向在職在編教職工發放的各類勞務報酬,全部納入學??冃ЧべY總量,在年終獎勵性績效核撥時予以扣除。
其中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的勞務報酬包括:
(一)對外承擔的各類考務工作,并按規定使用相應專項資金發放的勞務報酬(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等);
(二)開展科研及相應工作,并依據相關規定使用各類科研經費(含高?;究蒲袠I務費、草原英才經費等)及其他以教師個人名義下達的專項經費(如自治區本級引進人員經費、留學人員經費、青年科技英才項目等)發放的勞務報酬;
(三)承擔外部委托的專項項目(如部門代管經費項目、學校不可統籌的特定任務項目、各類培訓項目等),并使用相應專項資金為完成相關工作發放的勞務報酬。
第六條在職在編教職工承擔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工作的,各單位應在本單位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解決;績效工資已體現的工作量,不再另行發放勞務報酬。
第七條除本單位年終獎勵性績效及不納入學??冃Э偭康慕涃M,各單位不得為本單位的在職在編教職工發放勞務報酬。
第三章勞務報酬發放程序
第八條各類勞務報酬發放的范圍和標準見附件1,發放標準均為稅前(使用科研項目經費發放勞務報酬的,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九條發放勞務報酬的經費來源:
(一)各單位發放勞務報酬可以從運行經費、專項經費、年終績效總量中列支,其中向在職在編教職工發放勞務報酬時,使用運行經費的比例不得超過20%,專項經費的比例不得超過10%。
(二)使用科研經費發放的勞務報酬,從項目負責人的科研經費中發放。
(三)各單位聘請臨時代課教師的課酬,統一納入本單位年終獎勵性績效總量,由各單位負責發放。
第十條勞務報酬按照“誰發放、誰負責”的原則審批發放。經費審批人為直接責任人,應確保發放的勞務報酬符合相關規定,并對發放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
(一)各二級學院發放勞務報酬由黨總支書記、院長雙人審批;
(二)黨群、行政、教輔部門發放勞務報酬由各單位班子集體研究、負責人審批。
(三)使用科研經費發放勞務報酬,由項目負責人審批。第十一條各單位發放勞務報酬需提供包括領取人姓名、
身份證號(職工號、學號)、工作單位、職稱、勞務時間、勞務內容、發放標準、應發金額等內容的說明(詳見附件2)。
第十二條各單位向在籍學生、其他人員、在職在編人
員發放未計入績效工資基數的勞務報酬,當月累計金額超過
500元的應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十三條發放勞務報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財務處統一代扣代繳,其中向在職在編教職工發放的勞務報酬與當月工資合并計稅。
第十四條勞務報酬按照稅后金額直接發放至提供勞務人員的個人銀行卡。
第十五條凡有違規發放勞務報酬行為的,簽批人承擔主要責任。對違規發放的勞務報酬全部清退并收回,并按有關規定責令整改;對違紀違法的,按照相關制度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財務處依據本辦法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符合國家、地方、學校有關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財務處、人事處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勞務報酬發放范圍及標準
序號 |
工作內容 |
發放標準(稅前) |
1 |
評審費 |
專家論證、評審費 |
1.評標評審在當天完成的: ①評標評審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按每人每次300元發放; ②評標評審時間超過2小時且總評標評審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100元; ③評標評審時間超過8小時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150元,當天1200元可封頂; 2.評標評審時間超過一天的,按每人每半天500元發放,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計算。 3.評標評審費按照評標評審時間的整數時數進行計算和發放。超過整數時數不足0.5小時的不計算,0.5小時(含)以上至1小時按增加1小時計算。 4.按要求從國家級專家庫和跨省的行業專家庫中抽取的專家或者經批準由招標人、采購人特邀的專家,可在此基礎上上浮50%; 5.擔任評標小組組長的專家,可多發放100元。 |
其他評審活動 |
1.現場評審:呼和浩特市范圍內100~1000元/ 人·半天;外地專家可以酌情上浮,但原則上不超過上述標準的2倍。 2.通訊評審:按照市內專家現場評審費用標準減半執行。 |
2 |
培訓費、 學術報告(講座) |
1.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2.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為多班次合并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
序號 |
工作內容 |
發放標準 |
3 4 |
專家咨詢費 |
1.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標準不超過3000元/人·天;其他專業人員標準不超過1800元/人·天。院士、全國知名專家,可按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標準上浮50%執行。 2.以會議形式組織的,會期為半天的,按照上述標準的60%執行;會期不超過兩天(含)的,按照上述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一天、第二天按照上述標準執行,第三天及以后按照上述標準的50%執行。 3.以現場訪談或者勘察形式組織的,按照上述以會議形式組織的相關標準執行。 4.以通訊形式組織的,按次計算,每次按照上述規定標準的20%~50%執行。 |
4 |
學報審稿 |
審稿、審讀、翻譯、約稿、排版、校對、制圖等 |
1.原創作品:每千字80~300元,注釋部分參照該標準執行。 2.演繹作品: (1)改編:每千字20~100元; (2)匯編:每千字10~20元; (3)翻譯:每千字50~200元。 |
5 |
聘請臨時代課教師課酬 |
參考學校臨時代課教師相關制度執行。 |
6 |
承擔外單位委托的一事一議專項工作發放的勞務報酬 |
在專項經費實際劃撥額度內扣除必要支出外,??顚S?,量入為出測算發放標準。 |
7 |
臨時用工勞務費 |
按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或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量及市場行情在合理范圍內確定。 |
說明:1.發放標準上級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按照上級管理部門規定執行; 2.本辦法所列標準均為各類勞務報酬發放的上限,各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及專家情況降低標準發放,但一般不得突破 3.本辦法所列范圍及標準根據上級管理部門規定定期更新。 |
附件2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勞務報酬發放明細表
發放單位: 勞務費口 咨詢費口
序號 |
領取人工號/身份證號 |
領取人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稱 |
勞務時間 |
發放標準 |
工作量 |
應發金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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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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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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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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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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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闡明發放事項、主要工作內容、工作性質以及發放理由等 |
說明:1.各單位(部門)發放各類勞務報酬需填寫本表,并作為《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勞務薪酬申報預約單》附件提交至財務處 2.“勞務時間”指提供勞務的具體日期; 3.“工作量”單位應與“發放標準”單位一致。 |
經辦人: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