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財購函〔2025〕352號
各盟市、旗縣(市、區)財政局,各級預算單位,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
為進一步規范多頻次、小額度采購活動,不斷促進政府采購提質增效,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22〕17號)、《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實施框架協議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內財購函〔2023〕764號)有關規定,鄂爾多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用封閉式框架協議及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公開征集了服務器和桌面操作系統供應商,現將本期框架協議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期封閉式及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結果適用范圍均為全區各級預算單位,征集人未在征集文件中載明采用二次競價或者順序輪候的方式,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應當由采購人依據入圍產品價格、質量以及服務便利性、用戶評價等因素,從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直接選定。本期框架協議執行期限為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入圍供應商名單已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網內蒙古自治區分網)(框架協議/封閉式入圍結果公告)及(框架協議/開放式入圍結果公告)公布。
二、業務銜接
本期框架協議征集結果公告發布前已完成備案的采購計劃,可繼續按原交易方式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執行,業務過渡期限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15日。請各級預算單位及時完結采購,屆時將下架原電子賣場供應商商品。本期框架協議執行期限屆滿后,如新一輪的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尚未確定,可繼續按本期框架協議規定執行采購。
三、有關工作要求
各級預算單位應據此通知要求妥善及時安排好采購工作,同時加強政策學習,準確把握框架協議采購流程,規范開展框架協議采購,加強第二階段采購合同授予管理。
本文件在執行過程中,如因政策調整需要修改、完善,將另行通知。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操作指南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