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圖書館、學報、研究中心:
為激勵我校教職工開展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體現“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原則,鼓勵出精品力作,鼓勵發明創造,鼓勵成果轉化,不斷推進學院內涵建設,根據《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專業技術人員科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呼和民院院字〔2013〕105號),學校將開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獎勵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獎勵時限和范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發表,符合《獎勵辦法》(附件1)獎勵標準的科研項目、學術著作、論文、文學(藝術)作品、藝術創作、電視節目作品、成果獲獎、專利技術、科技產品、研究報告等。同年度獲得學校教學獎勵的成果不得申報。2013以來獲得過獎勵,并于2016年按期結題合格的科研項目可申請剩余獎勵金(延期結題者不予以獎勵)。
二、申報程序:本次科研獎勵采取個人申報、系部初審、科技處復審、學術委員會審批的流程進行。
(一)個人申報:個人根據《獎勵辦法》規定標準填寫《申報評審表》(附件2)。為協助學校圖書館完善“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科研成果資料庫”建設,凡申報此次科研獎勵的人員必須將本人歷年科研成果(包括此次申報成果)報送校圖書館存檔(著作原件一份、論文復印件一份),并由圖書館開具證明與“申報評審表”、申報獎勵成果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交到所屬系部。(黨政管理機構人員通過與自身專業相對應的系部申報)
(二)系部初審:各系部重點審核申報成果是否符合條件,材料是否真實;《申報評審表》中的獎勵標準與《獎勵辦法》中的規定是否吻合,有無圖書館開具證明等信息。各系部指定專人將通過初審的個人申報信息錄入《2016年度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匯總表》(附件3),并蓋章。
(三)科技處將全校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匯總、上報校學術委員會,校學術委員會集體審議通過后,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
請各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初評工作,并以系部為單位統一將材料報送科技處(綜合樓1205室)不受理個人上報材料。報送紙質材料包括:《申報評審表》《2016年度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匯總表》各一份,成果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申報評審表》《2016年度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匯總表》電子版發至aruhan1981@163.com。科技處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8日。
圖書館聯系人:包桂英 電話:6585372
科技處聯系人:阿如汗 電話:658662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專業技術人員科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
2.申報評審表
3. 2016年度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匯總表
科技處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