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務處內設教務管理科、教學質量管理科、實踐教學管理科、學籍管理科、教材管理科、設備管理科等六個科室。具體工作職責范圍如下:
1.負責制定學校本專科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編制、修訂指導意見,組織各學院制定(修訂)本專科學生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并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修訂)有關教學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3.負責專業動態調整與專業轉型推進,新專業申報和退出專業的撤銷工作。
4.負責組織全校的排課和教學資源的使用與調配,維持全校日常教學秩序。
5.負責組織各項教學檢查和評估工作;規劃和制訂各項教學目標,實施教學督導并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教學過程管理;及時向學校反映基層教學情況。
6.負責核定教學和實驗工作量;負責教學單位經費劃撥的預算及績效管理工作;負責返聘和外聘教師的資格審查與工作量審核工作。
7.負責全校學生實驗實踐教學的規劃和管理;負責教學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教學競賽;
8.負責和審定各學院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計劃;負責全校多媒體教室的各項儀器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工作。
9.負責全校教研室、實驗室、實驗管理中心、校內實踐教學基地等機構設置審批工作;負責全校各專業教研室主任遴選與認定工作。
10.負責對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驗室建設和特色示范學院建設、教學團隊建設工作進行規劃并組織實施。
11.負責全校的教材建設規劃,組織本科教材和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審定、評選及全校教材與講義的供應;負責全校學生的教材征訂,協助國資處做好招標采購,監督教材供應商供應情況,審查評估教材使用情況。
12.負責全校教學成果獎、優秀教材獎、教學管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等獎項的評選工作。
13.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教學研究立項、教學成果獎勵,制訂相關政策和措施。
14.負責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學籍、成績管理及考務工作管理,發放普通本專科生畢業證書和本科生學士學位證書。
15.配合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工作,完成章程規定的相關工作;負責學生畢業資格審定、學士學位的審核與授予工作。
16.負責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報告的撰寫及教育教學相關動態數據的填報工作。
17.組織開展本科教育理論和政策研究等工作;負責全校教學信息發布和教學檔案管理工作。
18.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