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了加強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寫作的規范管理,保證畢業論文的質量,根據教育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通知及《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23屆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論文寫作規范
(一)論文格式嚴格參照“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模板”撰寫。
(二)論文內容應包括:題目、中英文摘要、關鍵詞、正文、主要參考文獻、附錄和致謝等,論文(設計)要層次分明,論述清楚,結構嚴謹,文字流暢,具有自己的創見和觀點。
1.論文摘要內容應概括地反映出本論文的主要內容,簡要說明本論文的研究目的、內容、方法、結果和結論,英文摘要內容與中文摘要相一致。
2.論文關鍵詞是反映畢業論文(設計)主題內容的名詞,一般為 3-5 個名詞,排在摘要正文部分下方。
3.目錄要求標題層次清晰,目錄中的標題要與正文中的標題一致。
4.正文是畢業論文的主體和核心部分,應包括緒論、正文和結論。正文部分每一章應另起頁書寫,層次清楚,論據嚴禁,嚴格遵循學術論文規范撰寫。
5.參考文獻應置于正文后并另起頁,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按照首字母順序排列。
(三)語言文字要求:畢業論文(設計)需要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撰寫,因學科專業特點用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完成的畢業論文(設計),按照相關要求必須附上全文翻譯。
(四)字數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文、理、工科類論文正文一般不少于8500字,特殊專業需要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認證標準》相關要求,由所在學院把關畢業論文(設計)的字數。
(五)論文終稿查重率不能高于25%。
(六)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將取消第一次論文答辯資格。
1.未達到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要求者;
2.畢業論文(設計)查重率超過25%,發現有弄虛作假、抄襲他人內容者;
3.存在論文買賣行為,或有其他學術不端行為者;
二、論文查重工作
(一)查重對象
我校2023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前都要進行查重。對于以設計作品、實物制作等不適宜檢測的畢業創作成果,需由學生填寫《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設計(論文)查重免檢申請表》(附件1),并經二級學院審批同意,申請畢業論文查重免檢,相關材料裝入畢業設計(論文)資料袋中由二級學院保存。
(二)查重流程及時間安排
1.第一輪查重:2023年5月5日—5月6日,各學院教學秘書登錄畢業論文系統后,上傳指導教師審閱后的終稿。
2.第二輪查重: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在第一輪查重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后查重。本次查重中,查重率超過25%的學生不允許參加第一次論文答辯。
3.第三輪查重:畢業生參加論文答辯后,按照答辯評委老師提出的修改意見,認真修改完善畢業論文(設計)后進行查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本次查重結果將作為最終查重率保存到論文系統里。
(三)學生對查重結果存在質疑的,需填寫《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申訴書》(附件2),由學院組織認定,并填寫《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結果認定書》(附件3)提交到學校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再次進行論文查重。
(四)第二次論文查重未通過的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經過不少于2周時間的修改,可以向二級學院遞交《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畢業論文(設計)查重復檢申請書》(附件4)申請查重復檢。
(五)通過查重的學生打印“檢測報告單”,指導教師在確定查重文稿與提交文稿一致的情況下簽字確認,此報告單裝入畢業論文(設計)資料袋中保存。如果發現學生上傳到系統進行查重的文稿與本人實際作品不一致或存在其它弄虛作假行為,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交查重的論文負有審核把關責任。
三、論文答辯工作
1.二級學院在2023年5月14—15日期間,對學生答辯資格進行全面審查,并由二級學院院長簽字蓋章后確定參加畢業論文答辯的學生;
2.凡是未通過論文資格審查的學生,不得參加第一次學術論文答辯;
3.各學院必須在2022年5月20日之前,組織開展2023屆本科畢業生畢業論文答辯工作。
四、其他
(一)各二級學院要加強畢業論文(設計)相關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專人負責,合理安排,確保各環節工作有序開展;加強宣傳和教育,積極引導學生遵循學術研究的基本規范,杜絕學術不端行為發生;以技術作為輔助手段,加強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嚴把畢業論文(設計)質量關。
(二)各學院要督促指導老師增強責任意識,明確指導教師職責。要督促學生合理安排畢業論文寫作進度,保證論文按時順利完成。
(三)查重軟件使用人員須對用戶信息、查重內容、檢測結果等嚴格保密,嚴禁使用該軟件對其他論文進行查重。
(四)各學院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畢業論文(設計)查重工作。學生答辯前將最終查重結果填入《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結果匯總表》(附件5)。
(五)各學院要按時完成畢業論文答辯工作,在5月30日之前將畢業論文工作總結和相關紙質材料提交到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電子版發送至541249624@qq.com。
聯系人:哈達
聯系電話:0471-5983449
附件:
1.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論文(設計)查重免檢申請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申訴書
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結果認定書
4.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畢業論文(設計)查重復檢申請書
5.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畢業論文(設計)查重檢測結果匯總表
教務處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屆畢業論文(設計)查重免檢申請表
二級學院: 年級專業:
學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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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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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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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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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由和誠信聲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指導教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
教研室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
注:1. 本表適用于以設計作品、實物制作、畢業設計(論文)多樣化等形式為主要內容的畢業創作成果;
2.此表由二級學院存檔備查。
因年月日第次參加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檢測,文字復制比為____%,未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本人申請查重復檢,申請查重復檢的畢業設計(論文)已經指導教師指導并認真修改,指導教師已審核同意將其提交系統復檢。
2. 此表由各二級學院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