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為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做好國家級、自治區級和校級一流專業建設點的內涵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參與教育教學研究的積極性,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在新一輪教學成果評選周期,培育一批高質量、高水平的教育成果,現決定開展2024年度教學成果獎申報及培育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及培育范圍
面向全校各學院(部門),鼓勵跨學科、跨專業、跨學院(部門)聯合打造具有較大影響力和創新性的教育教學改革成果。
二、申報及培育原則
教學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學規律,代表教育教學改革理論創新與實踐探索的重要成果,能夠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和示范作用。我校2024年教學成果項目申報及培育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分類研究。圍繞轉變教育思想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加強教學質量保障、改進教學內容方法、強化實踐育人環節、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推動教學管理機制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課程思政建設等方面開展分類研究。
(二)重在培育。注重培育過程,夯實教研基礎,形成高水平教學成果。學校培育重點項目,目標是在申報自治區級和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中取得新突破。
(三)注重實效。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培育高水平的教學研究論文和論著,并應用于教學改革實踐,產生應用價值和影響,提高本科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
三、申報及培育條件
(一)以各級各類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或質量工程項目為基礎,項目已完成并結題或即將結題,取得相應理論成果和實踐成果。教學改革水平顯著,效果突出,有較高推廣價值的成果也可申報。
(二)成果應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需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個人作為成果主持人的項目限報1項,作為主要完成人項目一般不超過2項(含主持1項)。
(四)成果主持人和參與人須政治過硬、師德師風表現過硬。教學事故影響期內,或近一年有師德失范行為者不得申報。
(五)已獲得校級以上教學成果獎,在內容基本相同或沒有特別創新的情況下,不得重復申報。
(六)申報人應為我校在職人員,并有三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申報的教學成果須以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或唯一完成單位。校內多個部門共同完成的教學成果可聯合申報,或與行業企業聯合申報,主要完成單位原則上不超過3個。
(七)本次教學成果申報及培育不限名額,但同一成果不得跨項目、跨類別兼報。
四、工作要求
2024年校級教學成果申報及培育工作由學校統籌規劃、統一指導。形成的成果要具備扎實的基礎,有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或重大成果支撐。研究及實踐成果豐富,除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外,還可包括但不限于課程建設成果、實踐平臺建設、教材建設、高水平教學改革研究論文以及高級別媒體平臺報道等。
(一)選題要根據近來年教育教學改革熱點,深入挖掘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項目)實施的特色和優勢,結合自身教學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礎擬定培育選題,并圍繞構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強卓越拔尖人才培養、深化“四新”建設、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推進高等教育教學數字化、加強教師教育、提高教師教學能力、深化教育教學評價改革、聚焦更新教育教學理念、深化立德樹人實踐、改革人才培養機制、優化專業結構、加強質量文化建設、強化實踐育人、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等問題進行培育。
(二)各學院(部門)在系統梳理、充分論證教學改革實踐的基礎上,發揮學科帶頭人、專業負責人、課程負責人、教學名師、青年骨干教師的作用,積極組建高水平成果(項目)團隊。
(三)成果(項目)團隊要認真制訂項目建設方案,提出核心觀點,設立建設目標,明確工作思路,確定總體進度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做好成果凝練工作,需準確提煉問題的同時,提出問題解決方案和具體方法,并總結出解決問題取得的成效。
(四)充分收集整理包括論文、教材、專利證書、獎勵證書、課件、報道、研究報告等相關支撐材料。成果如為教材,須提交樣書(一式兩本或兩套)及教材的PDF格式電子文檔,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頁、目錄及精選內容等;如為軟件,須提交軟件及其使用說明;教學成果中含視頻材料的,視頻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要求畫面清晰,圖像穩定,聲音與畫面同步且無雜音。
五、申報及培育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組織申報階段
2024年10月18日—11月8日。學院或部門梳理近4年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項目)立項、改革實踐等情況和已有理論及實踐成果,進行充分論證后組織教學成果申報工作,并確定推薦培育的項目團隊。
第二階段:學校評審階段
2024年11月18日前。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各學院推薦項目進行評審,確定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的項目。
第三階段:項目建設推進階段
2024年12月—2025年7月。獲評校級教學成果獎各項目團隊根據反饋意見組織實施建設,并整改完善。學校組織專家對修改完善后的成果(項目)材料開展第二輪評審、反饋和指導,擇優確定參加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評選項目。
六、項目管理
本次校級教學成果獎等級、名額根據申報情況而定。對于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的獲獎者,一經查明將撤銷項目,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請各學院(部門)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認真開展教學成果申報及培育工作,學校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七、材料報送
(一)《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表》和《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教育教學成果報告》(附件1)(紙質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WORD格式電子文檔)。
(二)《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4年校級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附件2)(紙質材料1份,同時報送EXCEL格式電子文檔)。
上述材料于11月11日前,以學院(部門)為單位報送至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辦公樓114室),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聯系人:朝魯門
聯系電話:0471-6585092
聯系郵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4年校級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
教務處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