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基本釋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不報告、不抵制、不斗爭,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此條是關于放任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黨員領導干部講團結不是要搞一團和氣,講和諧不是要“和稀泥”,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要有正確立場和鮮明態度,敢于站出來說話,敢于表明自己的態度。
有關規定
黨章總綱規定,黨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確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原則問題上進行思想斗爭,堅持真理,修正錯誤;黨章第三條將“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列為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第三十二條將“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列為黨的一項基本任務;第三十六條在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中專門強調“持原則”。
《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進一步規定,“對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立場、沒有態度、無動于衷、置身事外,在錯誤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爭,明哲保身、當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堅決不用,已在領導崗位的要堅決調整,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黨的各級組織必須擔得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責任,對違反政治規律的行為要堅決批評制止,不能聽之任之。”
主要表現
執紀監督中發現,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忘記自己的責任義務,對發生在身邊的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態度曖昧、不敢斗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該報告不報告,該批評不批評,該制止不制止,喪失黨性原則和立場,模糊是非界限,給黨的事業造成損害。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這些行為作出處分規定,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為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政治氛圍、維護黨的執政地位提供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