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安全管理工作暫行規定
1. 做好安全預防,杜絕災害隱患,保護好國家財產和讀者人身
安全是圖書館全體工作人員的責任和義務。
2. 圖書館的安全、保衛工作由學校保衛處負責。圖書館成立“圖書館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保衛處的領導下做好防火、防水、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3. 圖書館正門設立門衛,外來人員入館登記,非本校學生或無證件校外人員登記入館。嚴禁收舊物、推銷商入館。
4.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館,杜絕火災隱患。館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暖器,嚴禁為電動車電瓶充電,嚴禁使用手機偽劣充電器。離開圖書館時必須拔掉個人電腦、手機等的充電電源。
5. 下班前各部室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檢查,關門窗、水電,防止發生事故。
6. 要經常對全館的線路和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防止因漏電、斷線、短路或其它電器故障引發的火災。
7. 定期對全館范圍進行全面大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解決,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8. 電梯出現故障時及時撥打維修服務電話(18686280886)。
9. 每一位館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為自己工作區域的安全負責任的同時,負有做好全館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和義務。
圖書館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