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院學生聯合會自身建設,更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使學生聯合會工作朝著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內容
???(一)每兩周給主席團上報一次本部室工作動態。(10分)
???(二)各部室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大型活動,平時有常規活動。活動有成績,有成效,受到同學們的好評。(10分)
???(三)將部室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工作思考等文字材料,按時報送秘書部。(10分)
???(四)部室內部成員分工明確,部長能充分調動部員的工作積極性。(10分)
???(五)服從主席團的分工安排,執行決議時,行動積極。(10分)
???(六)工作有方案、有報道、有影音資料,各項檔案材料齊全。(10分)
???(七)部室成員無違紀等不良現象。(10分)
???(八)部室工作有創新,對學生聯合會工作有促進作用。(10分)
???(九)在工作中,能積極地配合協助其它部室的工作。(10分)
???(十)指導各系部學生會對口部室工作,會議記錄和活動記錄齊全。(10分)
二、考核程序和結果的運用
???每學期末進行考核,學生聯合會部室考核由秘書部負責實施,主席團及紀檢部負責監督、質詢。考核成績在前三位的部室,授予“優秀部室”的稱號,對考核成績不及格的部室,免去部長和副部長職務,并對部室成員予以除名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屬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聯合會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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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