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院學生聯合會的自身建設,樹立優良的工作作風,督促學生聯合會干部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樹立高度責任感,保持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時間:
???每學期期末
???二、考核對象:
???學院學生聯合會全體委員
???三、考核內容
(一)思想素質(25分)
???1.遵紀守法(5分)
???違反校規校紀現象按情節扣5分;受記過或記過以上紀律處分者直接考核為不及格。
???2.堅持原則(5分)
???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違規每次按情節扣2-5分。
???3.文明禮貌(5分)
???在開展活動現場抽煙者,一次扣3分。出現酗酒,或聚眾鬧事,或其它不文明現象者,予以除名處理。
???4.生活作風(5分)
???生活儉樸,不攀比,不追求享受,工作中不拉幫結派。
???5.品德修養(5分)
???能切實為同學服務,不計個人得失,虛心聽取下屬及同學的意見、批評,并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待同學態度和氣。
(二)工作紀律(20分)
???1.會議紀律(4分)
???無故不參加學生聯合會或部室會議的一次扣3分,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事先請假每次扣0.5分(除公事、病假外)。
???2.活動紀律(4分)
???無故不參加學生聯合會或部室集體活動的每次扣3分。
???3.值班紀律(4分)
???無故不參加學生聯合會值班的每次扣3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
???4.服從指揮(4分)
???部長、主席團服從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時向主席匯報其負責部門的工作,委員服從部長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時完成,對形成的決議堅決執行,行動積極。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每次扣3分。
???5.團結協作(4分)
???加強團結合作精神,各項工作中,能做到積極主動。對出現不積極主動,或推諉扯皮、或干涉工作正常開展的,每次扣3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處理。
???(三)工作能力(20分)
???1.策劃能力(5分)
???對所做的每項工作有計劃,安排周密,方法妥當。
???2.協調能力(5分)
???有妥善處理同學之間發生的矛盾及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能夠協調本部室與其它部室關系的能力。
???3.創新能力(5分)
???能夠提出本部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較成熟的工作建議。
???4.效率意識(5分)
???對本職工作能及時予以完成。每延遲一天扣3分。
???(四)學習培訓(15分)
???1.學習成績(5分)
???學習成績及格(各課成績60分)以上。一門課不及格,扣3分。兩門以上課程不及格者,則直接引咎辭職。(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各部部長負責將本部成員上一學期的成績單交到學習部,成績單上要有所在系部團總支簽字蓋章。)
???2.推進學風(5分)
???積極參加“挑戰杯”大學生科技創作(創業設計)大賽,不參加者扣5分。
???3.青馬培訓(5分)
???努力完成青馬工程培訓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按規定參加各種培訓活動,積極研討、發言,按時完成作業。
???(五)工作成績(20分)
???1.計劃總結(5分)
???部長每學期開學要有工作計劃,期末要有工作總結(計劃在開學第一周、總結在放假前一周內交至秘書部);副部長和委員每學期要有調研報告。遲交一天扣3分,欠交一次此項為0分。
???2.宣傳報道(5分)
???每學期保證在團委官方微博上發布10條富有教育意義的信息。少一條扣0.5分,以此類推。
???3.提出建議(5分)
???委員經常與部長取得聯系,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多方面了解同學的意見,及時指出學生工作中的不足。未能經常取得聯系,致使工作延誤的按情況扣1-5分。
???4.完成任務(5分)
???由于自身原因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按情況扣2-5分。
???(六)獎勵
???1.拾金不昧或參與獻血等社會公益活動者加5分。
???2.為保護公共財產,他人生命而奮不顧身、見義勇為者加5分。
???3.各門課程考試成績85分以上,加5分;各門課程考試成績80分以上,加3分。
???4.參加國家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優秀獎,分別加10分、9分、8分、6分;參加省部級(自治區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優秀獎,分別加8分、7分、6分、5分;參加盟市地廳級(院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優秀獎,分別加5分、4分、3分、2分;參加旗縣級(系部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優秀獎,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
???5.獲得國家級榮譽(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志愿者、自強之星等)加10分;獲得自治區級榮譽(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志愿者、自強之星、桃李之星等)加8分;獲得院級“十佳大學生”、“五四獎章獲得者”稱號加8分;獲得院級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志愿者、社團干部、學生聯合會優秀干部、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個人加6分。
???6.國家級課題立項加10分,省部級課題立項加8分,廳局級課題立項加6分。國家優秀調研報告加10分,省部級優秀調研報告加8分,廳局級優秀調研報告加6分。
???7.新聞報道在院報、航標網、校園廣播站上發布的,每篇加0.5分。在學院團委官方網上發布微博每10條,加1分。
???四、考核程序和結果的運用:
???1.每項分值扣完從其它項累加。
???2.考核實行基本百分制,每學期進行一次。經主席團審核研究后對考核結果在全院公布。
???3.考核結果分優秀(85分以上)、良好(76-85分)、合格(60-75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級。凡評定為不合格的委員則直接引咎辭職,評定為合格的干部應督促其今后工作,評定為良好的干部應作為學生聯合會干部普及的依據,評定為優秀的干部有機會參加“學生聯合會優秀干部”的評選。
???4.“學生聯合會優秀干部”的評選。每學年主席團依據考核結果,經過部室民主推薦,確定學生聯合會優秀干部名單。
???5.為了保證考核工作的準確、嚴格與公正性,主席團的考核由團委老師負責,部長的考核由主席團負責,各部副部長、委員的考核由部長負責。
???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屬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聯合會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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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