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團總支:
為做好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第一次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團代會)各項工作,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以下簡稱《團章》)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選舉規則(暫行)》(以下簡稱《選舉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團代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工作
各系部要把團代會代表的選舉工作作為重要的大事抓好,在全院團員青年中傳達文件的精神,進行廣泛的宣傳和動員,使全院團員青年充分認識到做好選舉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選舉程序與選舉辦法,充分發揚民主,以認真的態度和主人翁責任感積極參與團代會工作。
(二)團代會代表選舉工作
根據《團章》的有關規定,出席團代會的代表選舉工作由各系部具體負責。代表的選舉工作按照代表條件、名額、選舉辦法進行。
二、時間安排
(一)各系部要5月21日前將團代會代表候選人相關材料交團委組織部。
(二)5月22日前完成代表資格審查。
(三)5月23日前完成代表資格審查報告、5月25日前定稿。
三、代表名額分配
根據《選舉規則》和我院實際情況,團代會代表名額為128名。代表名額分配根據各選舉單位的團員數量、團組織設置情況和工作需要綜合確定。具體分配情況見《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第一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附件1)。
四、代表條件
(一)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議事能力較強。
(二)團代會的代表應是具有選舉權的共青團員(包括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應是共青團員中的優秀分子。
(三)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完成黨團組織交辦的任務,在學習、工作和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績;
(四)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同廣大團員青年保持密切聯系,受到團員青年的擁護和信任;
(五)堅持原則,以對團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如實反映團組織和團員青年的意見,正確行使團員的權利。
(六)學習成績優良,上一學年無不及格課程。
五、代表產生程序和辦法
(一)各系部團總支應按照學院團委所分配的代表名額和各項比例要求,在系部黨總支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先組織支部團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采取上下結合的方式推薦代表侯選人。然后由各系部團總支負責對被推薦人選進行全面考察,同時在征求廣泛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代表侯選人(所有代表人選的確定都要走群眾路線,征求團內外群眾的意見,最后報請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而后組織召開團員大會或團代表會議選舉產生。
(二)代表必須經過差額選舉產生。選舉可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選舉,差額比例不應低于應選代表名額的20%。選舉辦法以無計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三)各系部團總支代表人員資格一經確定,需填寫《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第一次代表大會代表侯選人基本情況表》(附件2),以電子版和紙質版的形式報學院團委組織部,經團代會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經審查后通過的代表,獲得代表資格。審查后,若發現有不符合有關規定或不符合代表資格的,則建議由原推薦單位進行適當調整。
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代表大會是我院共青團事業發展進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院團員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我院共青團工作在今后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代表選舉工作是開好此次大會的基礎,各系部團總支接通知后,應及時向本系部黨總支匯報,取得黨總支的領導和支持。在籌備和會議的進行中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按規定的民主程序辦事,切實抓好上述工作。
聯系人:海霞、楊磊 電話:6585202、6585038
附件:
2.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第一次代表大會代表侯選人基本情況表
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