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關于開展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1—2022學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各學院黨、團總支認真總結、評選、推薦的基礎上,經校團委審核,現對受表彰單位及個人進行公示。音樂學院團總支等3個學院團總支為“‘五·四’紅旗團總支”;文學院2019級小學教育二班團支部等12個團支部為“‘五·四’紅旗團支部”;旭日等5名同志為“優秀共青團干部”;公共管理學院烏云娜等222名同學為“優秀共青團員”。
特此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間對此評選結果有異議者,請與學校團委聯系。
舉報電話:0471-6585038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1—2022學年度“五·四”表彰先進集體及個人公示名單
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