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據我校《關于開展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2024學年度“五·四”系列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各學院黨、團總支認真總結、評選、推薦的基礎上,經校團委審核,現對受表彰單位及個人進行公示。外國語學院等6個學院團總支為“‘五·四’紅旗團總支”;金玲等5名同志為“優秀共青團干部”; 公共管理學院趙蕊等170名同學為“優秀共青團員”;2021級法學二班團支部等14個團支部為“‘五·四’紅旗團支部”。
特此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間對此評選結果有異議者,請與學校團委聯系。
舉報電話:0471-6585038
18047111535
附件: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3—2024學年度“五·四”表彰名單.docx
共青團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
2024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