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據《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烏蘭夫獎學金”評選辦法》(呼和民院院字【2013】15號),學校將開展2015、2016年度“烏蘭夫獎學金”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額及金額
全校將評選40名學生,每人獎勵10000元。
二、評選范圍
我校在籍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少數民族本、??茖W生。2015年度的評選對象為2013-2014級學生,2016年度的評選對象為2013-2015級學生。
三、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大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沒有出現任何違紀現象,自覺遵守黨的民族政策,自覺維護民族團結。
(二)道德品質優秀。具有強烈的進取心和創新意識,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意識,積極參加各種集體活動,具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集體榮譽感。
(三)根據相關年度學生綜合測評評定情況,候選人綜合測評成績要求班級前五名,全系排名前十名以內,無掛課、無欠費。
四、評選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請書。
(二)各系(部)對申請人進行初評,將評選結果、候選人及候選人材料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擬定獲獎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公示五個工作日。
(四)學校將公示的獲獎學生名單及有關材料報烏蘭夫基金會備案。
五、具體要求
(一)各系(部)和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烏蘭夫獎學金評選辦法》及本通知要求,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組織好評審工作,確保烏蘭夫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少數民族大學生。
(二)采取差額評選的辦法各系(部)要按照要求推薦3名候選人,推薦材料于2016年12月7日前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烏蘭夫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也可以登錄學生處網,點擊資料下載欄目下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烏蘭夫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處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