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院字[2016]36號
各系(部)、各部門:
2016屆畢業生即將畢業離校,為更好地服務學生,進一步加強對畢業生的教育與管理,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營造健康有序、生動活潑的文明離校氛圍,請相關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相互配合,使畢業生能夠文明離校、安全離校、溫暖離校,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學生工作處
1.組織、協調、監督和實施畢業生離校工作;
2.收學生證;
3.對畢業生違紀情況進行審核;
4.完成生源地貸款畢業確認工作;
5.清查學生公寓設備,對公物損壞情況落實賠償;
6.加強學生公寓值班,對畢業生入住情況做詳細登記;
7.組織召開2016屆畢業生畢業典禮;
8.辦理畢業生退宿手續。
(二)團委
1.營造畢業生離校期間校園健康文明氣氛;
2.辦理團組織關系轉接手續。
(三)就業指導中心
1.辦理、發放畢業生報到證;
2.繼續做好畢業生的就業推薦,確保派遣工作;
3.做好畢業生跟蹤回訪;
4.做好畢業生檔案的接受、轉寄;
5.辦理師范類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書并發放。
(四)教務處
1.審核畢業生畢業資格;
2.清繳書費欠款,將書費明細發至財務處及各系(部)。
(五)保衛處
1.加強值班和日常巡邏,防范并處理突發事件;
2.辦理戶籍遷移相關手續。
(六)財務處
1.核準畢業生各項欠費,將準確欠費數據通知各系(部);
2.做好相關費用收取和退還。
(七)圖書館
辦理畢業生圖書借閱歸還手續。
(八)各系(部)
1.開展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活動;
2.做好畢業生檔案的整理、裝檔、轉交工作;
3.告知畢業生,于2016年6月20日前務必到圖書館歸還已借圖書;
4.安排畢業典禮;
5.核實畢業生信息,確保各項信息準確無誤;
6.組織學生以班級為單位統一辦理各項手續(學生證丟失的必須有正規報紙上發布的遺失聲明材料);
7.協助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動員學生按規定時間離校;
8.組織畢業生照畢業相,將畢業照電子版進行備案;
9.深入畢業生中,及時掌握畢業生思想動態;
10.學生黨支部書記到組織統戰部統一辦理畢業生黨員檔案及組織關系轉接手續;
11.畢業生離校前發畢業證。
12.各系(部)學工辦要安排好2016年6月12-7月1的由系(部)領導擔任總值班的公寓值班安排,做好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要求按時值班,及時處理違紀行為。
二、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流程
(一)畢業班各班班長從所屬系(部)學工辦領《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并發給同學認真填寫。
(二)畢業班各班長收本班學生《畢業生登記表》、學生證、團員證、《用人單位協議書》、《畢業生離校手續單》。
(三)畢業班各班班長到保衛處、財務處、圖書館、就業指導中心、團委、教材科、學生處、教務處、所屬系(部)辦理相關手續(最后系部蓋章統一領取畢業證,其它程序不做順序要求)。
三、有關要求
(一)提前安排各項工作,確保畢業生按時順利離校。
(二)深入畢業生中,做好組織服務工作。畢業生離校各項工作要求充分體現以學生為本精神,熱情周到地為畢業生解決實際困難。在畢業生離校期間,可以通過座談會、走訪畢業生等多種形式收集畢業生對母校的建議和意見,并進行整理報送學生處。學生處對各系(部)報送的畢業生的建議和意見進行總匯、分析,并向學校相關部門進行反饋。要深入挖掘優秀畢業生、赴基層就業畢業生、就業創業典型和考研標兵等畢業生事跡材料。組織召開“傳經送寶”經驗交流活動,切實發揮優秀畢業生的榜樣示范和典型引領作用,通過畢業生的言傳身教,增強對在校生的教育和引導,幫助在校生科學規劃學業,合理確定自己的職業目標,從而增強在校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加強教育,組織畢業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有意義的活動。各系(部)組織畢業生以宿舍為單位,在離校前必須宿舍清潔活動,為新生留一間整潔的雅室,通過清理自己的宿舍這一實際行動表達對母校的依依惜別之情;號召畢業生通過小卡片留言等形式,為新學期入住宿舍的學弟學妹留下一份祝福;要深入學生宿舍開展話別活動,為畢業生送去一份祝福;要在畢業生中認真開展好“四留下”活動,即給母校留下好的印象,給低年級同學留下好的榜樣,給老師留下好的欣慰,給自己留下好的回憶。
(四)嚴格管理,教育畢業生文明離校。各系(部)要加強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要求畢業生離校時做到“六不”,即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亂擲雜物、不損壞公物、不在公共場所亂涂亂畫,保持畢業生的良好形象,為自己的大學生活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教育畢業生在離校期間為低年級同學做文明守紀的模范,做關心集體的模范,做尊師愛校的模范;學生工作處要嚴肅紀律,從現在開始,如果畢業生違紀,除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做暫緩畢業處理,同時將不良記錄錄入全國誠信平臺。
(五)集中辦理離校手續的時間:6月26日-6月30日,畢業生于7月1日上午10:00前必須離校,上午11:00公寓管理中心組織各系(部)學工辦主任進行最終驗收工作(學工辦主任不得請假)。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6屆畢業生離校程序單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6屆畢業生離校程序單
姓名:_____ _ 系別:_____ _班級:_______ __
學號:_____ _ 電話:______ ___
① 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 (蓋章) (2號公寓147) |
② 財務處 (蓋章) (財務樓三樓) |
③ 圖書館 (蓋章) (圖書館二樓) |
④ 保衛處 (蓋章) (西門警務室) |
⑤ 團委 (蓋章) (體育館三樓) |
⑥ 就業指導中心 (蓋章) (體育館三樓) |
⑦ 教材科 (蓋章) (舊圖書館1樓) |
⑧ 學生處辦公室 (蓋章) (2號公寓143) |
⑨ 所屬系部 (蓋章) |
說明:請各班班長、團支書以班級為單位統一辦理,最后由系部蓋章統一領取畢業證,其它程序不做順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