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處級后備干部(以下簡稱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能夠擔當學校事業發展重任、有發展潛力的后備干部隊伍,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組部《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關于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培養和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選拔任用后備干部工作是學校干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任務是有計劃地培養選拔一大批德才兼備、年富力強的中青年干部,建立一支政治上堅定,文化素質較高,整體結構合理,滿足學校中層領導班子和干部更新交替的后備干部隊伍,并為社會輸送優秀干部打下基礎。
第三條 后備干部工作必須堅持《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有關原則,并做到:
(一)把握德才標準,堅持以德為先;
(二)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
(三)堅持備用結合,實行動態管理;
(四)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選拔管理學校處級后備干部。
第五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使用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校黨委的領導下由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 條件和資格
第六條 后備干部的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實履行政治責任,始終做到政治合格。
(二)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積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把握高等教育規律和民族教育特點,熱愛教育事業,致力于服務師生,在教學、管理、服務中實績突出。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群眾路線,堅持調查研究,善于組織協調、團結帶領、指導服務,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綜合能力素質,具有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的實踐經驗,并能夠卓有成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四)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于創新、敢于擔當、樂于奉獻;堅持勤政為民,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全心全意為學校發展著想,堅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則,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教職工中有較高的威信。
(五)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實施細則,堅持原則,反對“四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堅持依法管理,秉公辦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清正廉潔。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落實議事決策制度,具有較強的全局意識和民主作風,肯于聽取意見,善于團結同志。
(七)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五個認同”的思想和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宗教觀。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第七條 后備干部一般應具備以下資格:
(一)正處級后備干部,應為在任的副處級干部,屆滿考核與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組織協調、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其中,教務處、科技處、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的正處級后備干部,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獲得專業技術五級以上資格;教師發展與教學評估中心的正處級后備干部,須獲得專業技術六級及以上資格;學院教學管理正處級后備干部,一般須獲得專業技術四級及以上資格。
(二)副處級后備干部,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任的正科級干部,且近3年考核在合格以上,在組織協調、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
2.現聘在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上崗位,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而且業務管理能力突出,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歷;學院教學管理副處級后備干部,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獲得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上資格。
(三)黨務系統處級后備干部,應有3年以上黨齡,熟悉黨務工作。
(四)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的,或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可適當放寬資格;
(五)身體健康。
第三章 數量和結構要求
第八條 處級后備干部包括編辦批復的學校各內設機構領導班子的正副處級后備干部。
第九條 正處級后備干部的數量與領導干部的職數之比不少于2:1,副處級后備干部隊伍數量不少于1:1,并應在年齡、性別、學歷、專業知識等方面與本部門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相適應,
第十條 后備干部隊伍應當形成合理結構:
(一)正處級后備干部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40周歲以下的要有一定數量;副處級后備干部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28周歲以下的要有一定數量;
(二)注重選拔政治素質過硬,熟悉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有良好專業背景的專任教師;
(三)后備干部隊伍專業結構應當與學校建設目標與發展任務的要求相匹配;
(四)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非中共黨員干部應當占一定比例。
第四章 選 拔
第十一條 選拔后備干部應當廣泛發揚民主,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優化隊伍結構,不僅要注重從黨政管理干部中選拔,也要注重從專業技術人才中選拔。
第十二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工作一般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民主推薦:各處級部門根據民主推薦情況和班子結構要求,集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名單,報黨委組織部確定考察對象;
(二)組織考察:學校黨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組織考察,并征求紀檢部門意見;
(三)討論決定:校黨委討論確定后備干部人選。
第十三條 選拔后備干部要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別是把好政治關。要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第十四條 處級后備干部考察選拔工作一般在學校每一輪干部聘任完成后進行。
第五章 培養、教育與管理
第十五條 培養教育是后備干部工作中的重點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后備干部的政治素質、領導能力和工作水平,使他們不斷成熟,逐步具備擬任職務所需要的素質和能力。培養教育應堅持因人制宜、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定向培養的原則。
第十六條 培養后備干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堅持理論武裝、業務培訓和實踐鍛煉相結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擺在首位、把加強能力建設作為關鍵環節、把改進作風作為重要內容,全面提高后備干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第十七條 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后備干部的特點和實際情況,通過選送到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參加學習;組織對學校事業發展中的實際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拓展國(境)外培訓項目等形式,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
第十八條 加強對后備干部的實踐鍛煉。實踐鍛煉采取交流輪崗與掛職鍛煉相結合、校內與校外相結合的形式。對經歷相對單一的后備干部,要有步驟地進行崗位輪換,增加多崗位工作經驗;對于缺少管理經歷的后備干部,要有計劃地安排校內外掛職鍛煉,提高應對不同工作環境的本領和能力。
第十九條 實行后備干部信息管理制度。黨委組織部建立后備干部檔案,內容包括:后備干部的基本信息、表現材料、培養方案、考核情況、獎懲情況、培養情況等。
第二十條 實行后備干部動態管理制度。
后備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后備干部名單: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應隨時進行調整;
(二)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三)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五)作風不實,威信不高,群眾意見較大;
(六)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七)因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作為后備干部。
第六章 任 用
第二十一條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各方面條件成熟的后備干部,根據工作需要予以任用。學校根據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在全校范圍內統一調配使用后備干部,優化后備干部資源配置。
第二十二條 學校黨委選拔處級干部,一般應當從后備干部隊伍中選拔任用。
第二十三條 積極向社會推薦和輸送后備干部,鼓勵和支持后備干部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
第七章 紀 律
第二十四條 后備干部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相關紀律規定。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辦法自學校黨委以正式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