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總支書記在黨總支集體和學校黨委領導下主持黨總支全面工作。
一、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學校黨委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和工作部署,組織實施學校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活動。代表學院黨總支進行黨建工作述職。負責抓好示范引領工作,發揮好自身示范帶動作用。
二、主持基層黨組織的日常工作,負責抓好基層黨組織的自身建設,組織制定實施學院黨的建設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黨員發展和培訓教育計劃。
三、主持黨總支會議和黨員大會,按照相關工作規定要求主持黨政聯席會、教職工會議等,傳達精神,安排工作。
四、負責牽頭落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會議、黨支部書記述職會議、黨員聯系群眾、中心組學習等制度。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并負主要責任。
五、組織領導思想致治工作,根據學校黨委學習教育計劃,負責學院思想政治和理論學習工作。帶領領導班子成員,密切聯系實際,做好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工作。
六、代表黨組織與行政共同研究決定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人事分配、隊伍建設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經常與行政負責人溝通,協調黨政關系,積極支持行政負責人在其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七、牽頭負責干部工作,按照要求和規定程序,與行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學院中層干部的聘任、后備干部的推薦、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及師生員工政審等工作。
八、負責抓好安全穩定工作,把安全穩定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九、負責做好統戰工作,調動和發揮黨外人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十、負責協調黨、政、工、團、學和民主黨派等方面的關系,牽頭指導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組織,根據各自章程、圍繞學校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