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處基建維修科工作制度
1.負責學校的各項基礎建設維修、維護和施工工作。
2.負責辦理安全監督、質量監督、標志牌、施工用水、新型材料、施工許可證等有關工作。
3.參與施工圖的圖紙會審、做好記錄,并整理存檔。
4.負責審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后勤管理處負責領導審批。
5.負責落實施工進度及投資完成情況,認真檢查工程質量,及時反映現場的情況,解決現場遇到的各種問題。
6.協調設計方、承包商、監理方、材料供應各方的關系,嚴格控制工程的質量、進度與投資。
7.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及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地方規定監督施工,確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爭創精品工程。
8.嚴把工程材料質量關,杜絕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建設。
9.負責監督指導承包商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工作。
10.負責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內的維修及回訪工作。
11.加強與全處各科室之間、校內各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系,圓滿完成處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