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作出一系列戰略部署,要求各級黨組織對意識形態工作負總責,強調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意識形態工作事關全局、責任重大,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明確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根據呼和民院黨發[2016]5號關于印發《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后勤管理處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主要任務
(一)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指導地位,全面、生動闡釋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當好黨的政策主張的傳播者。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職工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工作建設。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宣傳闡釋,進一步深化對習近平治國理政系列戰略思想,以及中國道路和經驗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的研究與學習。真正把后勤管理處建設成為馬克思主義學習、研究和宣傳的堅強陣地。加強形勢與政策課教育,完善學校領導干部、校外專家學者和系領導為學生作形勢與政策報告制度。
(三)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與管理。嚴格落實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管理辦法,堅決杜絕各種違法有害的信息在校園傳播。嚴格落實新媒體管理辦法,加強對系內新媒體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監管力度。加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引導,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監管和校園輿情收集,加強網軍建設,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有效應對涉及師生的輿論事件,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加強對各類出版物的管理,嚴把政治關、意識形態關。
(四)加強對課堂教學的管理。嚴格遵守“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的原則,決不允許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允許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促進文科科研與教學互動,將課講深講透,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道德修養的精神境界。對課程開設、教材內容進行嚴格把關。落實《聽課制度》《教學管理工作規程》等文件,進一步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力度,確保教學質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確性。
(五)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落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嚴格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加強教師學術道德規范建設,建立健全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對新引進教師進行上崗培訓,評選教師先進典型,實施青年教師助講培養,促使教師全面了解院系、提升教學科研水平、激發愛崗敬業熱情。
(六)加強對校園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管理。積極探索體現社會主義特點、時代特征和學校特色的校園文化建設長效機制。把校園文化建設作為創新和拓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徑,新一步優化校園育人環境,夯實文化校園陣地,搭建大學生文化平臺。開展“我的中國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堅定理想信念,刻苦學習工作,積極投身實踐。深入挖掘中華傳統節日文化,不斷擴大傳統優秀文化陣地。充分發揮學生會、學生社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七)做好黨外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博士和留學歸國人員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師生員工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有效防范和抵制校園內的宗教活動。
切實貫徹落實教育和宗教相分離的原則,認真學習宣傳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黨的宗教政策,有效防范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向高校滲透。落實《關于禁止在校內開展宗教活動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學校成立宗教團體和組織,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校園傳教活動;堅決阻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在校內散發宗教傳單或組織任何形式的活動。建立師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動情況定期排摸制度,及時準確地掌握校園傳教活動的信息,把教職工、學生信教情況和校內傳教情況納入學校意識形態分析研判的重要內容。加強涉外活動和人員管理,對有宗教信仰的外國留學生和外籍教師,要依照國家宗教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其宗教活動。切實做到不提倡、不組織宗教性節日活動,有效降低宗教節日和宗教文化在校園的影響力。
(九)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工作。黨總支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實行總體研判和個案分析相結合,做到情況明、問題清。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師生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分析問題、商議對策,維護意識形態安全。要利用學科優勢,組織力量對當前思潮和熱點問題進行研判,并提出引導意見,為學校黨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與輿論引導提供參考。
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工作機制
(一)意識形態工作教育培訓機制。中心組每年舉辦兩次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專題學習,黨課、團課要將師生網絡媒介素養作為培訓的選修內容,將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教育納入思想政治理論學習當中,對宣傳隊伍進行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在新進教師培訓中加強意識形態方面的教育。
(二)意識形態工作校內情況通報機制。通報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學校改革發展和師生思想實際,客觀分析意識形態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為各級領導干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提供決策參考,起到把方向、打招呼、劃底線、守陣地、防侵蝕的作用。
(三)網絡意識形態管理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媒體融合發展,改進新聞傳播話語體系,構建新媒體矩陣。加強網絡監控和輿情研判,完善網絡輿情處置機制,落實網絡輿情閱辦制度,提高網絡管理員隊伍的網絡媒介素養,做強網絡正能量,構建清朗網絡空間。加強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建設。
(四)綜合檢查和專題督查機制。專題督查由黨總支負責組織,每年開展一次,檢查結果向學校黨委宣傳部報告。專題督查可以單獨或結合其他工作一同開展。檢查可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列席有關會議等方式。
(五)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匯報機制。原則上每學期安排一次例會,聽取各方面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匯報內容包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意識形態陣地管理、重點人物和關鍵環節的管控、對我系意識形態狀況的研判分析等方面,匯報書面材料以黨總支名義報學校黨委宣傳部。
(六)意識形態工作考核機制。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并納入黨黨建工作專項工作中。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干部及時作出調整。
三、意識形態工作的責任
建立健全處領導班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各科室人員分工負責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
(一)領導班子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處長為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
(二) 后勤管理處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后勤管理處班子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各科室人員分工負責各方面具體工作,確保意識形態管理環環相扣,不留死角。
四、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責任追究
(一) 后勤管理處全體成員、環節干部及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1.對黨中央、自治區和學校黨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2.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3.對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4.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5.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6.喪失對我系各類媒體、網站、信息平臺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實際控制權,出現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7.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
追究集體責任時,處長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直接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相應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三)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由黨總支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和紀委提出問責建議或紀律處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