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學風是體現高校辦學思想、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是學生思想品質、學習精神和綜合素質的重要體現,是大學精神和高校校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所大學的靈魂和氣質。為使我院的優良學風得以保持和發揚,為大家營造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和氛圍,促進我院學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有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組成
學風督查組由學院領導班子和各班班主任、團總支、輔導員統一負則,
組長:李宏亮 崔鳳珍
副組長:包冬梅哈琴
成員:各班班主任、團總支、輔導員、學生會各部部長組成
三、學風督查管理細則
1.學院領導班子要全面督促檢查指導全院的學風建設工作。
2.各班班主任全面督促檢查學風建設工作。
3.團總支書記帶領學院學生會全面督促檢查指導學院學風建設工作。
4.學風督察組將在每周不定時隨機抽查一些班級,每周不少于三次。
5.查課人員要在課前進入教室并聽完一節課,主要監督學生的出勤、課堂表現以及老師授課情況。
6.對于“病假”、“事假”者,應出示班主任老師所開假條,否則皆視為曠課。查課小組成員不得隨意更改查課記錄。
7.抽查安排表將于每周日之前做好,同時也將上傳到“文學院任課老師曠課統計交流群”群共享,學院辦公室要每月底統計,數據提供給學院學工辦。
8.建立督察日志和檔案。督察組成員要認真記錄抽查結果,歸檔并及時向組長和老師報告抽查情況。
9.每兩周一次小結,并及時向組長匯報。
10.全體輔導員要認真關注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對于出現的問題盡快解決。
11.督察組成員應充分認識到學風督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視,認真負責。
四、工作要求
1.學風督察組成員要加強監督自律,增強責任意識,做好本職工作,真正起到榜樣示范作用,帶動整體工作。
2.全學院各班級應積極配合督察組工作,確定督察組的正常運行。
3.學風督察員有權了解各班出勤的真實情況及原因。
4.學風督察員有權向各班通報近期該班的學風情況,并提出改正性建議。
5.督查員應工作認真負責,熱忱為各位同學服務。
6.對安排到的組員應按時抽查,不得無故不參加。
7.按程序、規則,按要求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8.督察組成員應明確自己的擔負的責任,切忌徇私舞弊、查而不嚴、查而不實。
9.充分發揮各級學生干部和學生黨員在學風督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以身作則,積極帶頭,嚴格要求,為我校學風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10.統一思想,將全院師生的思想提升到學風建設上來,統一行動,將學院得學風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