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院長主持學院務工作,是本學院教學、科研、學科建設與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組織制定與實施本學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制度。
三、負責召集學院務會議和學院教職工大會。學院重大問題要與學院黨政其他領導溝通、商議后決定。
四、通過各種渠道了解教學、科研任務貫徹執行情況,做好檢查、督促、服務工作,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證教學、科研各項任務的完成。
五、負責本科教學質量工程(教學團隊、特色專業、教學改革立項、精品課程、學生創業實驗等)建設。
六、負責教師日常的業務考核、年度考核,提出教師崗位聘任意見和職稱評定考核意見。
負責學院師資隊伍建設。注意培養選拔學科帶頭人,建設好學術梯隊;引進并合理使用人才;對教師調進調出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制定、落實師資培養計劃,提出中青年骨干教師人選的培養計劃;選派導師指導年輕教師過好教學關。
七、組織科技創新學術團隊建設,培養學術骨干,落實學科建設和碩士點、博士點建設規劃。
八、負責本學院科研工作。制定科研工作計劃;組織教師申報課題立項,檢查、指導、督促教師展開課題立項進展情況,確保課題組如期完成任務;組織學術報告會和專題學術講座;積極推薦教師到社會團體任職,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術會議;鼓勵教師開展社會調研活動,參與經濟建設主戰場,完成學院下達的科技開發任務;
九、關心學生全面發展,組織教師開展“教書育人”和師德師風活動,配合黨組織抓好教風、學風建設。
十、依法合理使用本學院經費。負責建立和實施本學院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的通報制度。
十一、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