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協助學院院長開展學院各項工作并負責分管的教學工作。
二、 負責教學計劃和教學活動的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
三、 組織修訂各專業的專業設置方案、培養計劃。審定開課計劃、教學大綱和有關教材征訂計劃。
四、 審查教師任課資格,安排教師教學工作任務。
五、組織實施本學院各專業的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畢業論文指導、考試各環節的教學任務。選派導師指導學生選課,指導學生開展科研活動。
六、組織課程建設。開展專業結構、專業設置、課程體系、課程內容調整改革和人才需求的調研活動。
七、 抓好全學院教學質量的提高。組織教學質量檢查和教師教學水平評估;組織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活動;組織教學示范和觀摩。
八、 組織申報教研課題立項、教學優秀獎、優秀教學成果獎;組織教材編寫計劃,安排教材編寫工作。
九、 負責教師調課的批準。
十、 協助做好本科教學質量工程建設。
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