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教研室是學院基層教學組織,是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教研室主任在學院領導下,全面負責教研室工作,包括人員管理、考核以及組織完成教學、科研等任務。本細則旨在規范教研室活動和要求。
二、教研活動計劃與總結
教研室主任負責組織制定本教研室每學期教研活動計劃,目標明確、內容具體、時間安排合理。組織撰寫教研室學期工作總結,全面反映計劃執行情況、活動成效、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并及時提交文學院存檔。
三、教研活動組織與實施
教研室應定期開展教研活動,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教研室主任負責組織并確保全體成員積極參與。詳細記錄教研活動的內容,于每學期期末提交文學院存檔。
內容包括:同行聽課與評課;教學經驗交流與分享;教材選用研究與論證;課程教學大綱的制定與修訂;教案的研討與制定;教學專題研討,如課程思政、教學方法、評價改革等;教學改革項目申報與實施;教學質量分析與同行評價;根據專業特點策劃特色教研活動。鼓勵并負責協調與其他學院、其他高校相關專業或跨學科開展聯合教研活動。
四、科研活動組織
組織和推動教研室成員積極開展科研工作。
內容包括:組織申報各級各類科研、教改課題;組織參加相關學術會議;組織學術前沿問題研討;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
五、青年教師培養
為青年教師配備經驗豐富的指導教師,組織落實培養計劃,通過聽課指導、教案輔導、科研參與等方式,協助抓好青年教師的成長和學科專業隊伍建設。
六、相關要求
教研室成員應積極參與教研活動,服從教研室主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對無故不參與教研活動或未履行相關職責的教師,按學院師德師風及教學管理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理。教研室主任負責做好請示匯報工作,及時向學院反映教研室成員的意見、建議和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