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考試工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試命題
1.考試命題要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踐、實習大綱的要求設計,要全面檢測學生的學習質量,份量適當,難易適中,試題內容覆蓋面大,考核的知識點在同一套試卷內不能重復。
2.題型設計。閉卷考試一套試題中一般不少于四種題型,客觀性試題和主觀性試題各占一定比重。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填空、判斷題每個小題分值一般不超過2分,問答、論述的每個試題的分值不超過15分。考試時間不低于120分鐘。試題結構合理,試卷中基礎知識題應占60%,能力題占40%,知識覆蓋面不低于70%,試題按難、中、易分類,其比例為1:6:3。
3.命題方式。逐步實現教考分離,建立健全課程試題(卷)庫,實現命題的規范化、科學化。沒有試題(卷)庫的課程均出A、B兩套試卷,其中一套作為正考題,另一套作為補考題,兩套試卷不得有內容完全相同的試題,內容重復率不超過30%。難度和題量相當,試卷要附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經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審查簽字后考試前2周送教務處教務科。
二、試卷審核和保密
1.命題后,試卷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學的院長按命題要求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確定一套試卷用于考試,另一套密封好后由系主管領導在密封袋上簽字作為備用試卷,用于學生補考、緩考或重修。
2.教研室主任和系主管領導主要審核試卷整體質量是否符合要求,評分標準是否完整、準確。如審核時對試卷提出質詢時,命題教師應對質詢做出解釋,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試卷,應退回命題教師重新命題。
3.接觸試卷的人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試題內容,凡在命題、審核、領取和保管試卷過程中造成泄漏事故者,按學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試卷印制和啟用
1.試卷一律采用學院規定的試卷格式。
2.試卷由教務處組織印制。
3.試卷印制好后,由系指派專人到教務處或印刷單位領取密封好的試卷,并妥善保管。
4.考試時系指定專人或主考教師在開考前15分鐘將密封試卷交監考人員。
5.監考人員在開考前5分鐘當眾開啟試卷密封袋,據實填寫《監考記錄》,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應核對試卷數量,并將試卷交主考教師。
四、試卷的評閱和分析
(一)試卷評閱
試卷批改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試卷評閱應在考完試后1周內完成,教師在批改試卷時應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嚴格按照試卷的評分標準批改,并做好以下幾點:
1.統一命題考核的課程,試卷原則上采用集中批改的方式進行;其他課程由任課教師進行批改;試卷評閱時評閱教師應在試卷上相應欄目簽字。
2.試卷評閱后,所得總分應等于各題得分的總和,平時成績不應該在卷面上體現 。
3.閱卷結束后,主考教師應及時在網上登錄學生成績。
4.每門課程的總分、原始成績單、網上登錄的成績三者要統一。
(二)試卷分析
1.評閱試卷后,任課教師應根據卷面成績對學生的總體成績情況進行相關分析,填寫《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試卷分析表》并交教研室主任審核。
2.考試成績一般應符合正態分布規律,若成績不符合正態分布規律,任課教師應對此進行分析和總結,制定改進措施。
3.各教研室每學期組織教師對各考試科目的試卷進行綜合評價,對命題的質量和閱卷質量進行總體分析和評價。系隨機抽查部分試卷進行綜合評價。
五、試卷的歸檔及保存
試卷是重要的教學原始文件之一,是衡量教師教學效果和評定學生學習成績的重要依據,也是教學水平評估檢查的重要教學文件,所以試卷檔案的管理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凡考試課程試卷要求統一裝訂,以班級為單位進行裝袋,袋內材料應有:考試成績登記表、考場情況登記表、試卷審核表、原始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試卷分析表、考試試卷。
2.保存范圍:正常考試試卷及補考(緩考)試卷;筆試的考查課程試卷;重修課程試卷。
3.保存地點:試卷由系辦公室負責保管。
4.保存年限:學生試卷保存至學生畢業離校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