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教師: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管理工作安排,現將2025年度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2024年資助期滿項目結題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 項目申請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含延續資助項目,下同)、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卓越研究群體項目(原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合作創新研究團隊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等。
2. 上述項目類型以外的其他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等,申請人應盡量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 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聯系學院科研秘書,由科研秘書統一向科研處(社科處)申請開戶。
2. 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方式分為包干制和預算制。2025年,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試點設立的青年學生基礎研究項目實行經費包干制,申請人在項目申請時無需編制預算。其余類型項目實行預算制,申請人應當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研究實際需要,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嚴格開展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重大項目、卓越研究群體(原基礎科學中心)延續資助項目預算評審。項目申請中有合作研究單位的,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報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3.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請書研究內容從“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和“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中選擇一類研究屬性。其中,“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是指選題源于科研人員好奇心或創新性學術靈感,且不以滿足現階段應用需求為目的的原創性、前沿性基礎研究;“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是指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或國家需求為牽引的基礎研究。
對于試點分類評審的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重點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結合申請人所選擇的研究屬性,組織專家進行分類評審。
4. 申請人應通過信息系統邀請主要參與者在線填寫個人簡歷,并上傳由系統自動生成的主要參與者PDF格式個人簡歷文件。對于個人簡歷中列出的代表性論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填寫時應當根據其發表時的真實情況如實規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對本人署名情況進行標注,同時上傳公開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全文PDF電子版。代表性專著應上傳著作封面、摘要、目錄、版權頁等PDF格式的掃描件。
5. 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合作創新研究團隊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卓越研究群體項目(原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和重大項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類型自動生成,申請人不可更改。
6. 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應就申請材料全部內容征得主要參與者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
7. 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如涉及科技倫理敏感領域的,應經過倫理審查。
8. 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各有關單位事項
各有關單位務必要認真研究《指南》及2025年申請政策的變化,結合本單位實際,切實加強組織引導,努力拓寬申請項目類型,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論證工作。要充分發揮本單位教授委員會的作用,在申請人選題、組建研究團隊、申報學科方向以及申請書撰寫等方面給予指導和完善,在保證申請數量的同時,切實提高申請書質量。
(四)申請材料報送
我校2025年度集中申請項目接收工作自2025年3月1日開始,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截止時間3月8日,學校對提交的申請書進行首次審核;第二階段截止時間3月15日,學校對提交的申請書進行最終審核。鑒于審核工作任務非常繁重,請各單位務必積極配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集中提交全部完整的申請材料。
二、項目結題
(一) 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同時注意知識產權保護。
1.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后,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格式的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審核通過后的電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3.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不得將未正式發表/未在線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將非項目負責人或非主要參與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將與受資助項目無關的研究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不得將早于項目資助開始時間的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
4. 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新時代加強科學普及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將科普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中;同時應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將有關論文上傳存儲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開放獲取倉儲平臺(OAR平臺)。
5. 項目負責人在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的發布、傳播和應用中,涉及科技倫理敏感問題的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嚴謹審慎。
6.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按照相關規定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大數據知識管理服務平臺(https://kd.nsfc.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7. 申請人需先通過信息系統提交電子版結題材料,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后,申請人需將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二份)報送至科研處。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項目進展報告、結題/成果報告中,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不得出現任何違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規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在填寫論文等研究成果時,根據論文等發表時的真實情況如實規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順序,不得虛假標注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三)發表的研究成果(包括專利),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均應如實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科學基金作為主要資助渠道或者發揮主要資助作用的,應當將科學基金作為第一順序進行標注。
(四)《指南》擬于2025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五)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并裝訂。
四、聯系方式
(一) 各類事項咨詢電話


(二) 相關網站地址。
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網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大數據知識管理服務平臺:https://kd.nsfc.cn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開放獲取倉儲平臺:https://kd.nsfc.cn/oar
學校聯系人: 孫玉波:18047107588
科研處(社科處)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