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人員:
為加強和規范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管理, 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 試行 )》 規定, 將對 2022年備案的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開展結題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要求
1.各高校要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要求,依規定程序開展項目結題驗收工作,提交《內蒙古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項目結題報告》(以下簡稱《結題報告》)及有關結題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及程序申請結題者將予以撤項。
2.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延期申請,填寫《項目延期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依托單位同意并簽署意見蓋章后報教育廳、財政廳審核備案。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3.項目研究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負貴人、研究計劃及內容,若確需變更則由項目所在課題組在項目研究中期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變更理由及課題研究進展情況,確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變更申請的,由依托學校核實后報教育廳、財政廳備案。
4.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依托單位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剩余部分 ,用于本單位自選課題立項;被撤銷項目負責人 3 年內不得申報自治區各類高校科學研究項目。
5.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項目依托單位負責追回已撥經費,并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于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托單位。
二、報送要求
1.項目結題申請報送紙質版材料包括:
( 1 ) 《結題報告》原件2 份;
( 2 ) 《專家鑒定意見》原件 1 份;
( 3 ) 《內蒙古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 業務費項目申報書》、 《 項目備案表》復印件各 1 份;
( 4 ) 項目成果復印件 1 份,出版專著應最少提供1 冊原著
(未出版的書稿需有出版社計劃出版證明),研究成果須標注“內蒙古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及編號;
( 5 ) 項目結題一覽表 1 份;
2.申請延期結題的項目需報送項目延期申請表2份。
3.請各位項目負責人將相關材料紙質版于2025年3月17日前報送到科研處(社科處)218辦公室,電子版以(姓名+2022直屬高校項目)命名發送到郵箱kjc@imnc.edu.cn
4.按照結題要求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結題材料進行評審,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將不予評審。
聯系人:孫玉波 聯系電話: 180471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