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2025年度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以下簡稱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自即日起開始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堅持正確方向。2025年度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申報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引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關于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的決定》要求,深入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堅持把辦好兩件大事各項工作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為主攻方向。本年度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將優先支持具有全局性、前瞻性、針對性的應用對策研究;優先支持對推動學科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的基礎理論研究;鼓勵跨學科綜合性研究。
二、嚴把申報質量。要調動研究積極性,嚴把申報質量關,同時避免重復立項資助。為調動廣大社科研究人員理論研究積極性,目前,已經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及自治區社科聯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的負責人,可以使用同一題目申報本年度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為避免重復立項資助,若上述三類項目立項名單先于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立項名單公布,申請人已獲得上述三類項目之一立項資助的,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則不予立項;若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立項名單先于上述三類項目立項名單公布,申請人同時獲得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和上述三類項目之一立項,則取消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立項,追回資助經費,但不作終止或撤項處理,不影響后續申報。
三、嚴格申報程序。申請人必須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個人申報不予受理。各申報單位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按規定做好申報信息審核工作,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為避免重復研究和多頭投入,未結項的國家級各類基金項目、教育部各類研究項目、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自治區社科聯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結項證書日期在2025年7月17日前)。三年內被撤項或終止研究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四、嚴肅申報紀律。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科研誠信建設,申報項目須如實填寫材料,保證申請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沒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申請人要弘揚崇尚精品、嚴謹治學、注重誠信、講求責任的優良學風,自覺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嚴格遵守《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凡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違規違紀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同時通報批評,如獲立項,一律撤項并追回全額經費,且記入項目申請人科研信譽檔案。
五、網絡申報項目。要科學使用“內蒙古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申報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管理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準。管理系統將于2025年6月25日正式開通,登錄端口為https://infotitanic.com:8181/,也可由內蒙古社科規劃網(https://nmgskghw.nmgnews.com.cn/)鏈接板塊進入。個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17日17時前,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7月21日17時前,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六、按時報送材料。包括《申請書》(由申報管理系統導出版本;A3紙雙面印制并中縫裝訂)一式3份、《課題論證活頁》(一式3份)和《申報材料匯總表》(按學科填寫)1份。紙質材料于7月23日17時前報至科研處(社科處)22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孫玉波(0471-6586627、18047107588)
技術人員及電話:王老師(15561006509)、孫老師(15771510338)
附件1
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十四五”規劃2025年度課題指南
一、《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十四五”規劃2025年度課題指南》(以下簡稱《課題指南》)旨在引導和激勵我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引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關于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的決定》要求,深入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各項工作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為研究主攻方向,加強我區優勢學科建設,更好服務我區闖新路、進中游目標。
二、《課題指南》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第二部分是習近平文化思想研究;第三部分是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研究;第四部分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研究;第五部分是專項工作研究,如青年工作研究、宗教工作研究、精神文明建設研究、草原絲綢之路研究等;第六部分是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建設研究。北疆文化建設理論研究、邊疆治理研究等項目已經開展專項課題申報,此次不再重復設置,如有特別有價值選題或研究內容,可向自治區規劃辦提出申請,待題目審核通過后,再按正常程序申報。本申報指南不提供具體參考題目,申請人可對照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近年已立項課題和研究成果及專項課題指南的導向,對應上述項目類別的定位和要求,著眼自治區發展需求和學科發展需要,突出明確的問題意識,從學科視角按照選題規范自主擬定題目申報,避免重復研究。
三、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申請人必須在內蒙古自治區工作,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項目類型分為重點項目、青年項目、一般項目三類,其中,申請重點項目,申請人一般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一般項目,申請人不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學歷限制;申請青年項目,申請人不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及學歷限制,但其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以個人申報截止日期計算)。申請人只能申報1項。課題組成員一般不超過7人。
四、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能承擔項目管理職責。
五、項目資助金額按項目類型確定:重點項目10萬元、青年項目5萬元、一般項目3萬元。項目研究周期結束后,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或未達到結項標準的項目,追回撥付的全額經費。
六、資助成果形式為專著(數據庫)、研究報告(調研報告)、系列論文。課題獲準立項后,成果形式一般不予變更。
(一)以研究報告(調研報告)形式結項的項目,研究時長為12個月(不可延期),最終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點項目結項,須提交正文不低于3萬字的研究報告(調研報告)和圍繞研究主題單獨形成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詢報告,同時須課題負責人獨立在《實踐》《內蒙古日報》或其他省級及以上黨報黨刊、學習強國主平臺上發表1篇3000字以上的理論文章(須與課題主題密切相關)。
2.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結項,須提交正文不低于2萬字的研究報告(調研報告)和圍繞研究主題單獨形成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詢報告。
3.政策咨詢報告要注意以下三點:一是須以研究成果為基礎,立足服務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提供建議,可自選角度設計;二是須在提交結項材料前被廳局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內參刊登,并獲得廳局級及以上領導肯定批示或有關部門轉化運用,否則不予結項;三是在內參刊登時,須標注“內蒙古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等資助字樣。
4.須提交研究報告(調研報告)最終成果全文的成果復制檢測報告。
(二)以系列論文形式結項的項目,研究時長為18個月(可申請延期12個月),最終成果的基本要求:
系列論文形式結項不設置重點項目類型,只設置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類型。結項須提交公開發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論文3篇及以上,以及3000字左右的綜合報告。
1.課題負責人須發表2篇,其中獨立發表的1篇,在核心期刊發表的1篇(須為第一或第二作者)。核心期刊范圍為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
2.所有公開發表的論文須標識“內蒙古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字樣和課題名稱、批準號,除相關主題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外,不允許同時標注其他資助字樣。
3.綜合報告內容要對項目研究目標、單篇論文的主要內容及其與總目標的對應關系、論文是否發表及發表期刊等級等情況作概述性說明,并對研究成果作歸納總結(每篇論文都須與研究主題密切相關)。
(三)以專著形式結項的項目,研究時長為24個月(可申請延期12個月),最終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點項目結題,須提交正文不低于15萬字、符合著作規范的學術專著(未通過結項鑒定,不得提前公開出版);同時課題負責人須獨立在核心期刊(范圍同上)發表1篇與研究主題緊密相關的論文(須標識課題名稱和批準號,且只允許與相關主題的國家社科基金同時標注),作為本課題的階段性成果。
2.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結題,須提交正文不低于10萬字、符合著作規范的學術專著(未通過結項鑒定,不得提前公開出版)。
3.須提交專著最終成果全文的成果復制檢測報告。
(四)若以兩種及以上成果形式結項,以上對應結項要求均須完成。
七、如計劃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或者外語撰寫成果,請在《申請書》論證中予以說明,立項后不予變更。
八、今年繼續實行網上申報,初評和二評均采取同行專家網上評審方式進行。申請人應按要求在申報系統錄入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字數不超過5000字的《課題論證》。具體要求參考申報系統使用說明。對通過網上評審的項目,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政治導向和學術質量進行重點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