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落實好《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呼和民院黨發【2016】5號),結合工作實際,簽訂本責任書。
一、對意識形態工作實行“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班子成員必須認真組織開展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學校黨委安排部署的意識形態工作,旗幟鮮明地與錯誤思想和輿論作斗爭。
二、黨總支書記是本部門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好學校黨委的意識形態工作決策和部署,具體負責本部門意識形態工作。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要站在第一線,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
三、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履行“一崗雙責”。對所屬人員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要及時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
四、領導班子成員要嚴格監督、審核各科室開展的各級各類活動,對違反規定的舉動和做法要及時提醒或糾正,并進行批評教育。
五、要嚴格監督、審查本部門所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如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要及時提醒、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
六、對管轄內的宣傳欄、臨時出版物、刊物、QQ群、微信平臺等進行把關、審核,并負監管責任,宣傳欄要做到每學期更新不少于1次,規范運用蒙漢文字。
七、要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和輿論引導。管理好網站、網頁平臺,對發布信息負有領導、監督責任。加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陣地作用。
八、加強對各科室意識形態工作的管理監督, 出現責任事故,視情節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直至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予以紀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