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管理處工作職責 |
一、部門工作職責 (一)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制定學校國有資產相關管理制度,處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日常事務; (二)組織、協調學校國有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開展學校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具體工作,向上級部門報批報備; (三) 落實學校國有資產信息管理工作; (四)儀器設備家具類國有資產與軟件無形資產的全流程管理。包括資產登記、變動管理、回收、入庫、處置與報廢銷賬等事項;負責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管理; (五)出租出借事業性資產的管理與監管。制定學校事業性資產出租出借管理制度,會同財務、審計等部門對出租出借日常管理部門進行監管; (六)負責全校建筑物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公房統籌與分類管理。負責對除住宅之外其他用房的管理; (七)采購與招標管理。負責全校所有貨物、工程和服務類的采購與招標工作,全校所有采購合同的審簽,科研教學用儀器設備的進口與免稅; (八)負責校名、校標(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校譽、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的管理與監督; (九)完成學校和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采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科室工作職責 (一)設備管理科 1. 負責全校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建賬、建卡、入庫、出庫工作; 2.負責辦理全校進口儀器設備的報批、擬定合同、報關免稅、檢驗驗收等工作; 3.會同財務管理部門建立國有資產賬目對賬機制,對當年新增及處置國有資產進行對賬,保證賬賬相符; 4.按照相關規定,會同財務管理部門做好國有資產計提折舊工作; 5.編制并報送學校國有資產月報和國有資產年度報表及報告; 6.負責貨物類、服務類采購項目驗收、監督(備案)工作; 7.負責國有資產處置的報備報批及協調工作; 8.負責歸口管理范圍內國有資產處置的具體實施; 9.組織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 10.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相關統計報告工作; 11.維護學校國有資產信息,根據學校或自治區財政部門相關文件,調整或核銷國有資產卡片,實施國有資產動態管理; 12.負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以及校內制度、規范和流程建設工作; 13.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房產管理科 1.負責全校房產、地產的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和完善學校有關公用房管理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 3.負責提出學校公用房使用規劃的建議及公用房分配、調配方案的制定; 4.負責學校房地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轉讓等業務; 5.負責管理學校辦公用房調配、監督、檢查房產使用情況工作; 6.負責學校經營性用房的出租、出借、監督房產使用情況工作; 7.負責學校房產信息管理系統維護、補充、完善公用房管理相關基礎數據;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招標采購科 1. 負責校內采購申請的受理、反饋、分類、匯總等工作; 2.負責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電子賣場采購項目的全流程工作; 3.組織、協調、監督采購需求部門及社會代理機構做好學校采購項目; 4.按照相關規定,組織校外專家對采購項目中采購的進口設備進行論證; 5.負責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的編制、審核、論證,并組織相關方進行確認; 6.協助采購需求部門簽訂合同和退還履約保證金; 7.編制采購公告,并在指定的媒體發布; 8.會同采購代理機構做好學校集中組織采購項目供應商的質疑投訴答復工作; 9.負責與財政廳政府采購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10.負責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以及校內采購制度、規范和流程建設等;負責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收集、整理、研究、宣傳以及內部制度建設工作; 11.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