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編制自治區本級部門2017—2019年財政規劃和2017年預算建議計劃的通知》內財預[2016]1216號的有關要求,現就我校編制2017—2019年建設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學校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從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厲行節約,精打細算,著力做實項目庫,強化項目精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編制原則 (一)圍繞中心,保障重點。項目的規劃與編制要和學校“十三五”發展規劃相一致,與學校學科專業建設、科學研究、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實訓基地建設和服務保障工作相適應,量力為出,量力而行。在保障日常支出的基礎上,切實保障學校“十三五”規劃重點項目的實施。按照“通知”要求,嚴格控制一般性的因公出國、公務接待支出、公務車輛購置和運行支出。 (二)科學規劃,合理安排。各部門根據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工作需要,科學規劃2017—2019年建設項目,按照項目的先后順序合理安排建設年度,充分考慮項目之間的延續性和先后邏輯關系,保證建設項目發揮應有的效益。 (三)提早準備,細化編制。著力做實項目庫,強化項目精準管理。根據學校“十三五”發展規劃目標,提前做好項目庫的建設工作,認真做好項目設置、論證、預算等工作,做到建設項目明確,論證充分,預算合理。按照“通知”要求,“資金隨項目走”、“先有項目,后有預算”。從2017年開始,未納入學校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向自治區財政申報預算。 三、編制范圍和要求 (一)編制范圍 1、重點學科建設類項目(包括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建設等); 2、教學實驗平臺建設類項目(包括基礎教學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建設); 3、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類項目(包括科研和實踐教學體系、科研平臺、創新基地和實訓實踐基地建設等); 4、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類項目(包括校園網絡基礎建設,圖書、數字圖書資源、管理信息化系統、共享平臺、基本建設等); 5、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類項目(包括人才引進和培養,師資隊伍培訓和學術交流,以及創新團隊建設) 。 (二)項目論證 建設項目應有科學合理的論證,項目論證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名稱;2、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3、項目現有基礎;4、項目建設的目標及任務;5、項目建設的具體內容;6、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分析;7、項目建設的預期效果;8、項目建設的保障措施。 (三)編制要求 1、請各系(部)、處要高度重視,成立項目工作小組,在認真進行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結合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工作的實際,做好項目的論證工作。 2、項目編制不限數量,可根據各系(部)、處實際進行編制和申報,但要對所報項目按先后順序或重要程度進行排序。本次編制和申報2017—2019年三年規劃項目,分別按年度填寫。 3、各系(部)、處參照申報模板的內容及格式要求,認真填寫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項目申請書》及相關材料(見附件)。 4、已上報的規劃建設項目,其內容原則上不得更改。因此,各系處在項目編制和申報時要認真做好論證工作。 5、學院將組織校內外專家對各已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和建議,對調研充分,論證科學,合理,符合學院建設發展實際的項目,經學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根據評審結果,研究決定進入項目庫的項目名單,并按輕重緩急對各項目進行排序。 6、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從學院項目庫中確定各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并上報自治區財政為規劃建設項目。 7、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報紙(一式三份,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和電子版報送至國有資產管理處。 附件(點擊下載): 1. 項目申請書 2. 申請項目匯總表 (1)重點學科建設項目計劃表 (2)教學實驗平臺建設項目計劃表 (3)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項目計劃表 (4)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計劃表 (5)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項目計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