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在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明確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責任,根據學校《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呼和民院黨發[2014]38號)要求,結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 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明確分工,全面有效地推進責任制的落實。 (一)根據學校《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任務進行分解,明確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由主要負責人年初進行分解并召開專題會議落實) (二)與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簽訂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三)至少召開一至兩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或結合處務工作會議進行部署,根據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際研究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工作重點、任務要求以及落實的措施。 (四)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本部門年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實。班子成員各負其責,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有關精神和要求,做到懲防并舉、標本兼治、抓住重點、力求實效。 (一)加強學習宣傳,提高思想認識。通過黨支部學習、警示教育、黨課等活動,組織班子成員認真學習中央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學習黨章,學習準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相關政策法規,學習上級黨委、政府以及學校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指示精神,使班子成員從思想上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中央保持一致。(主要負責人、黨支部書記組織) (二)增強規矩意識,嚴守黨的紀律。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條配套規定,杜絕任何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班子成員) (三)抓好處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在重大儀器設備、基建建設以及大眾物資采購活動中,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以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堅持依法辦事。通過政府采購網、校園網絡、部門網站及時發布采購招標、中標信息,進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廣大師生和社會的監督。(班子成員) (四)加強教育管理,提高干部素質。認真貫徹落實學校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廉潔奉公,扎實有效地完成所分管的各項工作任務。認真抓好部門干部和職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發揚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良好工作作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努力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務。(班子成員) 三、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做到“兩手抓,兩促進”。 (一)在思想認識上,要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的理念,將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把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黨風廉政建設的清醒人、明白人、帶頭人。(主要負責人) (二)在具體工作中,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總體總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始終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手硬”。 (主要負責人) (三)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要負責人) 四、認真開展檢查督促工作,真正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工作。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年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分解表所列項目逐一完成,逐一自查,保證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班子成員) (二)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教學儀器設備采購、基礎建設、國有資產處置等黨風廉政建設重點領域的自查自糾工作。班子成員對本人及所分管科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自查。(班子成員、科級干部) (三)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任務分解表,逐一對照檢查,特別是在履行“一崗雙責”、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條配套規定等方面深刻剖析,找出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的根源,明確改進的措施。(班子成員) |